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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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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书记信箱 | 部门: | 校办公室 |
信件编号: | 241104-0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强制参加运动会 | ||
来信内容: | 运动会这种活动,难道不是自愿参加吗?为什么要求强制参加,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体育运动的。 居然强制让各班体育委员抽同学去参加,我不太理解这样的操作,这应该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举办运动的老师,一点也不尊重学生的意愿。 学生不是一个任人宰割的物品,这样做是在侵犯学生的个人权益。 | ||
回复 | |||
来信时间: | 2024-11-04 | 回复时间: | 2024-11-07 |
受理单位: | 校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学校运动会是《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的规范要求,是“五育融合”的重要一环。大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和课外体育锻炼具有多方面的必要性,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社交互动、 自律性、技能发展、文化体验、职业准备、生活质量等。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有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大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和课外体育锻炼不仅对个人发展有益,也对社会整体健康和文化建设有着积极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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