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信箱:书记信箱部门:校办公室
信件编号:241104-0000002处理状态:已处理
来信标题:强制参加运动会
来信内容:
运动会这种活动,难道不是自愿参加吗?为什么要求强制参加,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体育运动的。
居然强制让各班体育委员抽同学去参加,我不太理解这样的操作,这应该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举办运动的老师,一点也不尊重学生的意愿。
学生不是一个任人宰割的物品,这样做是在侵犯学生的个人权益。
回复
来信时间:2024-11-04回复时间:2024-11-07
受理单位:校办公室
回复内容:
学校运动会是《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的规范要求,是“五育融合”的重要一环。大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和课外体育锻炼具有多方面的必要性,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社交互动、 自律性、技能发展、文化体验、职业准备、生活质量等。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有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大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和课外体育锻炼不仅对个人发展有益,也对社会整体健康和文化建设有着积极影响。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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