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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情况公示
来源:  作者:  编辑:团委  日期:2023-08-17  点击率:40388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组织改革

自评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否

实有34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否

实有2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否

实有5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11月和2022年6月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5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5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5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5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5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5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5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5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5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5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5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5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学前教育与早期教育系学生会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系学生会

艺术系学生会

基础教学部学生会

社会工作系学生会

二、《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2021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简称“贵阳幼高专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贵州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贵州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中国梦”构建思想基础;弘扬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积极配合校党委、校团委、行政部门开展活动。

(二)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做好党政部门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要求和意见;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第五条  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级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二)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及时请示与汇报工作。

(三)各级学生会组织都要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三)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二)刻苦学习,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校誉。

(四)支持和配合学生会开展活动。

(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贵阳幼高专学代会”)是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学生代表大会为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召集和筹备。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上级学联和学校党委批准。

(二)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三分之二总数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三)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简称学代会筹委会),其成员主要由学生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四)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的主要职权:

1.听取和审议上年度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5.征集、汇总提案,处理学代会代表关于学校工作的呼请。

6.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7.行使应由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简称“贵阳幼高专学委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也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一)学生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合议制。

(二)学生委员会委员由学代会选举产生,须经校党委批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三)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2.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3.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

4.审批学生会各中心工作人员。

5.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筹备学代会或者临时决定召开学代会。

7.审议各中心工作汇报,考核各系(部)学生会工作。

8.监察学生会大型活动、财务状况等事务。

9.其他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贵阳幼高专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至五人。主席因故不能履行主席职责时,由副主席代理,如副主席因故不能代理主席时,由学生委员会讨论推荐代主席,代主席行使主席一切职权。

主席团职权是:

(一)执行学生委员会的决定,对学生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二)任免校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在主席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四)代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进行对外活动。

第十二条  各系(部)学生会为校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各班级班委会为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三条  贵阳幼高专学生会主席团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四章    系(部)学生会组织

第十四条  系(部)学生会

(一)系(部)学生会是系(部)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部)分党委、系(部)团委和校学生会的帮助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各系(部)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各系(部)学生干部调整要报校学生会备案。系(部)学生会委员在全系(部)同学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

(三)系(部)学生会的工作要坚持开展适应大学生特点的多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系(部)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和校学生会的决议。系(部)学生会应保持校学生会的经常性联系,并积极主动地开展具有本院专业特色的各项活动。

(五)系(部)学生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三人,委员若干名组成,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相应设置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班委会为本会基层组织,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系(部)的各项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班里的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六条  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不仅应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多干实事。

(四)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地完成学生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不论是民主选举的还是任命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如申请退职,须写书面报告交上级部门,经批准可免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  学生会有责任对工作完成不好的干部进行帮助提高,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干部可以免去职务。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由所在学生会劝其退出;学生会干部因违纪受到校通报批评或处分,由所在学生会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二十条  附则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主席团。

(二)本章程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2

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权益;2.出席学生会部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布置工作任务;3.讨论并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2

秘书部

7

1.负责各部门工作资料及活动资料的收集、打印等工作,保障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负责学生干部志愿服务时长的录入工作;3.负责学生会大事记工作,做好资料和图片记录;4.负责草拟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总结。

3

组织部

6

1.督促、指导各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2.督促、落实各团支部青年大学习的情况;3.负责智慧团建信息录入、管理和完善工作;4.负责团员团籍档案的建立、整理和管理工作;5.负责团费的缴纳以及团员的相关工作;6.负责共青团员的发展工作;7.配合好校学生会各部门,与各系部组织部加强联系,协助完成各项工作。

4

财务部

8

1.负责做好校学生会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核算、预支工作;2.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报账工作,建立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3.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反应学生会内部的财务状况;4.合理的使用资金,促进增收节支,监督执行学生会章程5.加强财务管理,对学生活动费用的合理性进行监督。

5

创意部

8

1.紧密联系同学、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收集同学们对学生活动的意见或建议,积极撰写策划、开展活动;2.负责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3.完成主席团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6

宣传部

3

1.全面负责学生会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2.负责学生会各类活动的简报、推文、海报制作,以及活动照片拍摄等工作;3.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4.认真完成学生会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孙伟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1级

11/148

2

阮琳琳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1级

5/148

3

王竹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1级

8/148

4

代明慧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1级

20/148

5

王琴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1级

10/209

6

贺才霞

共青团员

基础教学部

2021级

21/235

7

许凌祯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1级

2/148

8

林雪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1级

15/148

9

孙鑫玉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1级

23/148

10

刘艳萍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2级

17/151

11

冷珊珊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25/213

12

梁见秋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22级

8/69

13

张钰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2级

14/151

14

颜婷

共青团员

基础教学部

2022级

10/73

15

罗天慧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2级

21/151

16

高冰雁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22/213

17

杨星竹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2级

26/151

18

卢天婷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22级

15/83

19

田佳玲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2级

27/151

20

陈静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13/213

21

石欣怡

共青团员

基础教学部

2022级

12/103

22

罗琴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22级

16/83

23

余佳乐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18/213

24

李平苹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2级

13/151

25

朱荣丽

共青团员

基础教学部

2022级

16/103

26

郑皓玲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7/213

27

罗欢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15/213

28

龙维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21/213

29

冯艳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2级

17/151

30

韦晓晓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25/213

31

蔡开琴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14/213

32

畦兆玉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特殊教育系

2022级

7/151

33

李双凤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22级

6/53

34

吴泰节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与
早期教育系

2022级

11/213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13人;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人。

本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根据委员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本届主席团成员的产生程序: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在校学生会、各系(部)学生会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经各系(部)团委、校团委、各系(部)党总支和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由大会筹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人。

本届主席团成员的产生程序: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在校学生会、各系(部)学生会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经各系(部)团委、校团委、各系(部)党总支和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由大会筹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

召开地点: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光校区音乐厅

代表数量:120人

主要议程:

一、审议并通过《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三、选举产生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KnKn7ViVMBNzeUFyTzGVSw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基层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同级党组织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学代会的正式代表。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条 学校学生干部的管理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教师宏观指导与学生组织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使学生干部真正能够在发挥特长和优势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同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工作必须深入听取广大同学意见,努力做到客观公平、实事求是,及时公布结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条 只有本学年考核结果等次为“良好”及其以上的学生干部,方可参加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奖项的评选。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等次为“合格”及其以上的学生干部,在综合评定时按照“综合测评办法”中相关条款进行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等次为“不合格”的学生不能继续担任学生干部。

第二十三条 各学生组织的指导教师应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例会,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学生干部应主动向指导教师、辅导员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学生干部任期届满时,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统一颁发聘书,毕业前填写任职履历表。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李晓琨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李晓琨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贵州省学联秘书处或全国学联秘书处反映。

贵州省学联秘书处邮箱:gzsxslhh@126.com

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

作者:
编辑: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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